1 具有对检验的产品有合格与否的判定权力。
2 有权对工作范围内的生产人员依据员工的工作表现提出嘉奖和惩罚的建议。
3 有权对供应商的资格和供应商的供货实力进行评价
4 有权对工作范围内的质量和卫生状况进行查核,发觉异样状况有权要求责任部门进行整改,或停机整改。
5 有权接受公司和上级领导组织的与其业务相关的培训。
6 有权对生产部门违反操作标准进行惩罚和对生产出来的不合格品进行处理。
7 有权对生产工艺、操作规程、设备运用等提出改良性看法。
南津 (重庆市合川区工业园区核心区花园路117号) 查看地图